2018年天津放开异地高考政策
《2018年天津异地高考相关政策》
2018年天津异地高考政策官方文件尚未发布,在此我们只能汇总历届政策来为大家讲讲天津异地高考报名的条件与要求。
由于缺乏2018年官方文件,参考去年的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可知,在天津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有着一定的条件。首先,在基本条件方面: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而在户籍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二是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三是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天津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等学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也存在不得报名的人员情况,比如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津教委职〔2006〕22号文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相关流程依照本市中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审核。其子女在本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流程依照本市高等学校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意味着,随迁子女暂时不能在津参加高考,只能参加本市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不过,如果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就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且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普通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报名相关事宜依照本市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总的来说,2018年天津随迁子女若想在天津参加高考,就需要通过积分入户等相关政策达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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